2014年12月31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三部委聯合發布《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4]151號)。
《辦法》中明確指出,污水處理費屬于政府非稅收入,需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污水處理費將用于城鎮污水處理的基礎設施建設、運行。對于征收的污水處理費不能保證治污運營的,地方財政應予以補貼。
《辦法》中鼓勵采取地方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以及地方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進行污水排放與處理的設施投資建設與運營。也就說政府將引入PPP模式進行污水處理,共擔風險。那么污水治理的蛋糕又有多大呢?
當前城鎮的污水處理能力約為1.54億立方米/日,“水十條”實施后需要提升1.1億立方米/日的處理能力,未來10年內還將鋪設80萬公里污水收集管線。如果“水十條”如果真正落實到位,那么將釋放2萬億元的投資需求。
2萬億的利好釋放預計將給整個行業帶來5年的黃金發展期,“水十條”以及后續一系列污水處理政令的落地,將對環保行業帶來諸多利好,并相應帶動上下游產業發展。